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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三井向中方支付40亿日元托管金 发表时间:2014年04月24日 | 发表人:
来源:日经中文网
就商船三井旗下的铁矿石运输船在中国被扣押的问题,商船三井已向中国法院以托管金的形式支付了约40亿日元(约合2.4亿元人民币)。商船三井有可能认为船舶长期被扣押将给业务造成影响,因此决定为解决事态而支付托管金。在支付托管金之后,被扣押的运输船最快有望在24日出港。
在中国浙江省港口遭到扣押的是面向中国钢铁巨头的专用船“BAOSTEEL EMOTION”。上海海事法院19日宣布扣押该船。
关于1930年代在中日战争中征用的船只,将船租给一家日本海运公司的中国企业经营者的亲属要求继承海运公司业务的商船三井支付拖欠的租金。2007年,法院作出要求商船三井支付约29亿日元的判决,2010年商船三井最终败诉。此前商船三井正在与原告方面推进和解谈判。
日本政府认为,根据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国已经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索赔权,因此民间和个人的索赔权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中国针对此次事件表示,这与战争赔偿没有关系,是根据有关普通商业合同的民事诉讼采取的措施。
针对中国政府扣押商船三井旗下船舶一事,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2日表示,“对此感到遗憾。强烈敦促中国方面采取妥善应对措施”。
日本政府相关人士24日早上针对商船三井决定支付托管金一事表示,“我们对仅仅因可能对业务造成影响就支付(托管金)很为难”,透露了曾呼吁商船三井方面不要支付托管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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