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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日本内阁法制局一直以解禁集体自卫权超过必要最小限度这一自卫权行使范围为由,坚持“宪法上不允许”的观点。
据日媒报道,日本内阁决定草案的内容是将行使集体自卫权视作“为保护我国生存所必须的自卫措施”允许行使。草案由作为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秘书处的国家安全保障局牵头制定,法制局在考虑到与以往宪法解释整合性的基础上展开讨论。9日,日本政府向自民、公明两党干部非正式提交内阁决定草案。公明党干部表示“无法接受”。
从2013年8月份开始,安倍晋三即正式着手进行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各项准备工作。由前驻美国大使柳井俊二担任“有关安全保障的法律基础再构筑恳谈会”会长,这一个专家会议集中讨论如何变更有关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以便使日本政府在无需修改宪法的情况下,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
日本法政大学教授山口二郎9日批评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手段只会助长地区紧张局势。他指出,安倍试图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手段存在四个问题。一是与立宪主义背道而驰,这样下去日本不配称为“法治国家”;二是安倍设想的行使集体自卫权不仅不能保护国民生命安全,反而会让日本更不安全;三是所谓“必要最小限度”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说法是欺瞒,一旦发动集体自卫权根本没有“刹车”可言;四是在与邻国关系中片面突出对抗,只会助长亚太地区的紧张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