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日可共享对朝情报 发表时间:2014年12月30日 | 发表人:

    来源: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首尔1229电 韩国国防部29日说,韩美日三方已签署一项有关朝鲜核武器与导弹威胁的情报共享协议,协议自当天起生效。

    韩国国防部次官白承周、美国国防部常务副部长罗伯特·沃克与日本防卫省事务次官西正典分别代表三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韩国与日本将通过美国共享有关朝鲜核武器与导弹威胁的情报,韩日之间不会直接共享军事情报。协议还规定,韩美日可以口头、电子和文书等形式共享、互换军事情报,并且必须遵守韩美及美日双边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保护条款。

    韩美曾于1987年签署《韩美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美日曾于2007年签署《美日军事情报保护协定》。本次签署的韩美日三方协议以及三方共享情报的方法和程序等都基于上述两项协议。

    日本媒体分析,根据这份协议,日本今后可以与更易察觉朝鲜发射导弹等军事动向的韩国共享情报,韩国则可借助日本的情报收集能力加强对朝鲜的监视。

    韩联社报道,韩国方面打算今后通过美国向日本提供涉朝二级和三级的军事情报。韩国国防部一名官员29日说,美日韩三方将就涉朝情报的级别展开后续磋商,以决定在何种情况下提供何种类别的情报,以及线下提供情报时所分享情报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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