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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国会通过《公职选举法》修正案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17日 | 发表人:

     来源:新华网日本频道

    新华网东京617 日本参议院17日通过了《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将选举投票年龄从现行满20周岁下调到满18周岁。

    日本众议院已于64通过该修正案。这是日本1945年将投票年龄从25周岁降至20周岁以来,时隔70年再次下调选举投票年龄。

    新法将适用于国会选举、地方行政首脑和地方议会选举。预计2016年夏季参议院选举将首次适用新法。但是,享有被选举权的年龄下限维持原状,即当选众议员需年满25周岁,当选参议员需年满30周岁。

    据日本总务省测算,下调选民年龄至18周岁后,日本全国预计新增240万选民。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17日表示,新法“意义深远”,今后需要就选举权加大对高中生和大学生的教育和启蒙。

    有分析指出,日本下调选举投票年龄,一是为提高年轻人的政治参与度,改变政策偏向老年人的“银发民主”现象;二是为了与去年通过的下调修宪公投投票年龄的《国民投票法》修正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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