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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辐射“致癌” 日本福岛核电站工人要求国家认定工伤 发表时间:2017年02月14日 | 发表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13 据日媒报道,一名住在日本札幌市曾参与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应对作业的男性,以遭受辐射而并发三种癌症为由,最快将于本月向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认定为工伤。

    据报道,律师团称,这是日本全国首起围绕福岛核事故应对作业要求工伤认定的诉讼。该男性已经向东电等要求共计约65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目前正在札幌地方法院打官司。

    该男性于20117月至10月从事用重型机械撤去瓦砾的作业。20126月至20135月期间,并发膀胱癌、胃癌、结肠癌。20138月向福岛县的富冈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请工伤认定,但未被认可,其后提出的审查及再审查的要求也被驳回。

    据悉,该男性在作业期间正式统计的累积辐射量为56.41毫希,但由于有时未随身携带辐射计,实际累计辐射量可能更高。该男性方面主张“癌症的原因是核事故应对作业中遭受的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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