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印核能协定生效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21日 | 发表人:

     来源:共同网

    共同社新德里720 由于允许日本向印度出口核电的《日印核能协定》在两国分别获得批准,日本驻印度大使平松贤司和印度副外长贾伊尚卡尔20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交换了外交文件,使协定正式生效。

    根据该协定,将可以向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的印度转移核物质以及核能相关技术。另一方面,日本作为唯一的战争核爆受害国,致力于核裁军及核不扩散是基本立场,让印度不实施核试验的措施如何确保实效性成为课题。

    印度外交部当天发表声明称:“这将开启印度与日本在能源安全和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合作道路。”

    该协定将核能领域合作仅限于和平目的,禁止印度将之用于研发核爆炸装置。双方通过另一份文件确认,若印度重启1998年中断至今的核试验,将停止核能合作。

    日印两国政府2010年启动旨在签署协定的谈判。去年11月印度总理莫迪访日期间,两国政府签署了核能协定。其后,两国完成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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