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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古屋高院首次裁定去年众院选举为“违宪状态” 发表时间:2018年02月08日 | 发表人:

     来源:共同网

    共同社27 关于日本岐阜、爱知和三重县的民众等以“一票之差”(每名议员代表的选民人数差异)最大达1.98倍的去年10月众院选举违宪为由要求认定选举无效的诉讼,名古屋高等法院7日在判决中裁定属于“违宪状态”,但驳回了选举无效的诉求。

    这是日本全国14处高等法院及高等法院支部就去年众院选举接到诉讼中作出判决的第11起,也是首起裁定为“违宪状态”的诉讼。东京高等法院等的10起诉讼均裁定为“合宪”。今后将在各地诉讼判决均作出后,由最高法院出示统一判断。

    1994年日本众院选举采用小选区与比例代表并立制以来,一票之差首次不到2倍,但国会仍被要求采取进一步纠正措施。

    作为被告的上述三县选举管理委员会方面主张称“根据(过去的)最高法院判决,已将差距缩小至不到2倍”,但判决指出“判决不能被理解为允许不到2倍的差距”。

    关于47个都道府县先各分配一席、剩下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的“额外一人方式”,判决指出“对没有采取完全废除、从结构上消除问题点的措施等进行综合考虑,属于有悖于宪法所要求的投票价值平等的状态(即违宪状态)”。

    另一方面,判决对国会纠正差距的措施予以肯定称“正朝着实现投票价值平等作出努力”,没有认定“违宪”。

    宣判后举行记者会的原告代理律师伊藤真肯定称:“判决明确指出因为不到2倍就合宪的想法是错误的。”律师团希望在进一步分析判决内容后,再考虑是否上诉。

    日本最高法院曾裁定“一票之差”最大达2.30倍的2009年众院选举属于“违宪状态”,要求废除额外一人方式。其后也裁定最大差距分别为2.43倍和2.13倍的2012年、2014年众院选举属于“违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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