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1年科研课题征集公告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02日 | 发表人: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2021年度科研课题及文化交流项目即日起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党和政府对日外交总体布局,研究中日关系、日本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社会文化问题,推动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的产生,培养和扶植有志从事对日研究、交流的青年研究人员和学生,充分发挥对日工作智库作用,促进中日两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交往健康、良性发展,为推动国家、上海市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智力支持,促进中日民间交流。
二、征集对象
主要包括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在上述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的在编科研人员、研究生(原则上为博士研究生)等,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以多人联合申请(须确定一位负责人)。申请文化交流项目的不受上述身份及学历限制。
三、课题申请资格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学术功底、具备一定的科研经验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完成者的责任。
(二)须具有与申请课题相关的前期学术基础。
(三)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课题应征。
四、文化交流项目申请资格要求
文化交流项目原则上应以单位名义申请,申请单位(申请人)需有组织实施文化活动的经验和相关资质。申请者需提交文化交流项目的具体计划及预算。文化交流项目应为参与、体验、互动型,适合外国人参与。文化交流项目的实施地需为中国境内,实施期在1年以内,单项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五、应征课题要求
(一)本公告发布的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参见附件),申请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要体现问题意识和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申请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申请课题一经采用,本中心将与申请者签订《科研课题委托协议书》,研究成果文稿的署名权属于作者,知识产权属于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未经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书面同意,作者不得公开发表研究成果。
(四)课题承担人应按照课题委托协议书要求在中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并参与课题评审。
(五)入围课题的最终完成提交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六、课题征集数量和委托业务费
本次研究项目征集共包括3个研究方向(详见后附),最终入围课题数量由中心酌定。委托业务费根据中心项目预算及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
七、课题申请纪律要求
申请者应发扬求实、诚信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征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研究课题。
八、具体安排
(一)预申报
课题申请者可登录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sjsc.org.cn)下载《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项目预申报表》,填写完成后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10日24:00前提交电子版。
(二)提交项目申请书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对预申报表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课题名单后于2021年2月22日前后通知申请者本人。申请者应填写《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项目申请书》,于规定日期前提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中心不接受未进行预申报的项目申请书,请予理解。
以上预申报表、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经申请单位盖章或应征者本人签字,邮寄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信封上请注明“科研课题”字样)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申请文化交流项目的时间节点同上。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58号金座10C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021-6279-0606(812)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
2020年11月2日
附: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2021年度科研课题研究方向
-
版板所有©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
备案序号:沪ICP备130108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