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热点
- 日本劣迹斑斑的人权纪录
日本劣迹斑斑的人权纪录 发表时间:2022年03月03日 | 发表人: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2月1日,日本国会众议院审议通过“涉华人权决议”,表达对中国新疆、西藏、内蒙古、香港等所谓人权问题的关切。这一决议罔顾事实真相,恶意诋毁中国人权状况,违背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对中国政府和人民构成了话语挑衅,对中日关系的未来造成了不良影响。日本跟随某些国家污蔑中国的人权状况,暴露了其政界不光彩的政治图谋。且不说日本历史上发动侵略战争、残害中国等亚洲国家人民的累累暴行,即便从其国内存在的斑斑人权劣迹而言,日本也无资格对他国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
作为高水平发达国家,日本国内的相对贫困率较高,在高消费的社会中,很多人的生活捉襟见肘。尤其是单亲家庭和老龄人群,生活水平堪忧。近年来,曾经自诩为社会公平水平最高的日本出现了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状况,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因经济情况和年龄因素而自杀者为数甚多,日本连续十余年成为发达国家中自杀人数最高的国家。
部分老年人的生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给社会带来系统性焦虑。日本人现在经历着子女少、老龄化的严重问题,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使得养老年金体制面临崩溃,社会福利体系处于危险的边缘。由于劳动力缺口较大,老年人看护力量不足,日本出现了以老年人相互照顾为解决方案的养护模式,由此引发了诸多的人身安全问题。而认知障碍者之间的看护导致了更多的危险。与此类似,高龄司机日益增多,出现了诸多交通事故。对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的社会整体恐慌日益严重,很多人看不到未来和人生的希望。在这样的社会里,人权的境况随着对生活热情的下降而不断滑落。
劳动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日本很多员工在企业中工作时间较长,很多企业也会对改换工作的员工持负面评价。这样就出现了员工不得不在雇佣部门超长时间劳动却无法离职的普遍现象,违反《劳动基准法》的情况层出不穷,由此带来了自杀、抑郁、过劳死等一系列企业问题。职场内的性骚扰问题为数众多,但是因为性骚扰定义和取证困难,而且受害人因担心遭到报复而不敢申诉,导致多数职场内的性骚扰事件没有浮出水面。
歧视女性和侵扰女性的问题长期未能有效解决。性别歧视问题是日本社会长期存在的根深蒂固的问题,尽管在 1986年通过了《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但是劳动经济领域的性别歧视仍然广泛存在。日本劳动法规定女性享有长达两年的育儿假期,表面上保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导致日本企业对雇佣女性持极为谨慎的态度,因为在两年育儿休假期间,工资需要照发,这样会带来高成本,令雇主难以接受,最终降低了日本妇女的就业率。工作的妇女也认为这是难于承担的重负,由此产生了不结婚、不生育或者生育之后不再工作等社会问题,连锁反应的后果是对女性的性别歧视进—步加深。
低收入人群引发健康权问题。在日本有很多年轻人毕业之后不立即投入工作,而是采用临时打工的方式,这种没有固定稳定工作的非正式受雇状态使他们难于结婚生育,增加了人口问题的严峻性。还有为数不少的低收入、没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年轻人付不起住房租金,只能选择在网吧、廉价客栈、通宵桑拿浴室及24小时快餐店栖身,衍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传染病构成了最令人不安的人权挑战。
不仅在日本的朝鲜人和其他亚裔、非裔族群经常受到歧视甚至拘禁,部落民及少数族裔的歧视问题也仍然突出。由于日本根深蒂固的风俗习惯,不彻底的政治改革与经济职业边缘化等一系列问题,少数族裔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堪忧。尽管在身份制度重组的过程中,日本已经取消了部落民的贱民地位,废除了“秽多”“非人”等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但是少数族裔在就业、居住、生活、婚姻等方面的待遇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日本的“同和行政”与“同和教育”试图提升不同来源的国民之间的融合性,但是歧视性的涂鸦、演讲和工作待遇问题仍然存在。至于隐性的歧视则更是不胜枚举。
日本虐待婴儿、虐待老年人的情况频频发生。一些医护人员或家庭成员存在虐待婴儿和老年人的现象。日本人喜欢安静,在各种场合都不愿意产生噪音和大动作,既不打扰他人也不受他人打扰。这种文化导致了对可能哭叫的婴儿、可能带来麻烦的老人缺乏忍耐。同时,日本文化崇拜强势、对弱者缺乏同情,所以对婴儿和高龄者的虐待屡屡出现。日本黑社会的横行、在社会秩序中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说明了日本在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方面还有诸多有待改进之处,这既表明了日本在人权治理上存在的空白,也说明了其人权理念、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在让民众真正感受到幸福获得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至于日本的军国主义仍然时常死灰复燃,侵略扩张之心不死,则更是让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人民心有余悸的问题。
日本自身人权问题缠身,却热衷于“关心”他国人权状况。笔者不禁要问:日本是否真正懂得人权的价值与真谛?奉劝日本某些政客真正做些解决本国人民面临的突出人权问题的实事。(作者何志鹏系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都青系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
版板所有©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
备案序号:沪ICP备130108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