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3年科研课题征集公告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10日 | 发表人: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2023年度科研课题即日起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党和政府对日外交总体布局,研究中日关系、日本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社会文化问题,推动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的产生,培养和扶植有志从事对日研究、交流的青年研究人员和学生,充分发挥对日工作智库作用,促进中日两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交往健康、良性发展,为推动国家、上海市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智力支持,促进中日民间交流。
二、征集对象
主要包括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在上述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的在编科研人员、研究生(原则上为博士研究生)等,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以多人联合申请(须确定一位负责人)。
三、课题申请资格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学术功底、具备一定的科研经验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完成者的责任。
(二)须具有与申请课题相关的前期学术基础。
(三)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课题应征。
四、应征课题要求
(一)本公告发布的选题共有三个研究方向(参见附件)。申请者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要体现问题意识和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申请者亦可根据自身学术背景和专业领域选择承接政策建言报告类别,完成中心委托的相关咨政任务。
(二)申请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申请者在开展科研课题研究的同时,要聚焦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结合当前最新形势、最新情况,选准切入点。
(四)自命题申请课题一经采用及政策建言报告意向一经接受,本中心将与申请者签订《科研课题委托协议书》。研究成果文稿的署名权属于作者,知识产权属于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未经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书面同意,作者不得公开发表研究成果。
(五)自命题课题承担人应按照课题委托协议书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并参与课题评审。政策建言报告承担人应自觉遵守保密和排他性义务。
(六)自命题课题的最终完成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政策建言报告的履行期限为合同订立之日起的一年。
五、课题征集数量和委托业务费
本次研究项目征集共包括三个研究方向(详见后附),最终入围课题数量由中心酌定。委托业务费根据中心项目预算及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单项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六、课题申请纪律要求
申请者应发扬求实、诚信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征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心研究课题。
七、具体安排
(一)预申报
课题申请者可登录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sjsc.org.cn)下载《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项目预申报表》,填写完成后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12日24:00前提交word电子版。
政策建言报告申报者填写预申报表时,仅需勾选“C.政策建言报告”,随后自“负责人姓名”始具体填写。
(二)提交项目申请书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对预申报表进行审查,并与部分申报者进行面谈。对于政策建言报告申报者,将在面谈中协商选题、稿件数、篇幅等具体内容。确定入围课题名单后于2023年3月12日前后通知申请者本人。申请者应填写《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项目申请书》,于规定日期前提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中心不接受未进行预申报的项目申请书,请予理解。
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经申请单位盖章或应征者本人签字,邮寄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信封上请注明“科研课题”字样)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58号金座10C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021-6279-0606(812)
电子邮箱:newsletter@sjsc.org.cn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
2023年1月10日
附: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2023年度科研课题研究方向
编号 |
研究方向 |
1 |
政治(含政治、政党、外交、军事等) |
2 |
经济(含经济、贸易、金融等) |
3 |
文化(含社会、历史、生态环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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