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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后患无穷的自私举动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4日 | 发表人: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玉安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发生12年后,目前日本推进核污染水排海的计划正在进行。尽管很多国家和利益攸关方都表达了严重关切,但日本仍单方面一意孤行,执意要将核污染水排进大海。
日本缘何执意核污染水排海
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事故。日本政府自2013年以来就核污染水处置提出了若干备选方案。2020年2月,日本经济产业省的专家委员会提交报告书认为,将核污染水稀释排放入海或蒸发排入大气,是“最实际的解决方法”。日本政府最终选定稀释入海方案,排放预计将持续20年至30年。这一决定不仅遭到日本国内民众的反对,而且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日本周边邻国、太平洋岛国等国际社会的广泛担忧和质疑。
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反对和质疑声浪,日本政府仍坚持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今年1月13日,日本政府称将于春夏期间启动核污染水排海。东京电力公司方面给出的解释是,福岛第一核电站面积有限,已无更多空地用于大量建设储水罐,而且一旦发生大地震,大量核污染水存在泄漏风险,因此不得不对核污染水进行稀释处理后排放入海。其宣称,“经过处理排放的水中放射性物质水平较低,不会对海洋生物或人类构成威胁”。
然而,很多专家认为,日本并未充分研究这些风险。绿色和平组织日本事务所资深核专家肖恩·伯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日本政府对核污染水中不同放射性物质及其后果的研究不够,“日本政府打算实际排放多少吨核污染水仍不清楚,忽视了暴露在这些放射性元素下的风险”。
日本政府明知有其他处理方案,但最终选择了排放入海的方案,原因在于“该方案较其他方案成本更低”。日本的核污染水处理特别小组的报告就曾指出,将核污水储存在核电站及其周边地区虽是一种可能选项,但需要长期管理,日本政府没有将该选项考虑在内。
危害人类生存环境
日本政府准备排入太平洋的核污染水接触过福岛第一核电站堆芯熔毁的核材料,含有的放射性物质极其复杂。长期而言,其对于海洋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存在潜在危害。
早在核污水排放计划公布后不久,全球权威海洋研究机构便相继对核污染水的扩散和危害进行了高精度的计算机模拟。结果显示,这些核污染水会在3至4年内漂流到美国和加拿大,十几年后会遍布全球海洋。届时,这些核污染水不仅会污染海水,还会影响到全球生物。
据报道,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氚会被海藻吸收,形成稳定的有机氚,被鱼虾吃掉,走向人类的餐桌。大气循环有可能将核污染水蒸发到云层,再化作雨水洒遍地球每个角落。
此外,核污染水中钴60的半衰期大约是5.27年,其在衰变的过程中会释放出伽马射线,人如果长期暴露于伽马射线中,轻者可能会导致头发脱落,重者则可能出现白细胞减少,引起血液系统的疾病。此类放射性同位素经过半衰期,放射性元素只是减半,并不会消失,彻底消失需要经历无数个半衰期。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元素,半衰期短则十几年,最长的能达到5000多年。
遗患当地渔业群体
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出台以来,日本各界民众在东京等地持续集会,坚决反对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于今年春夏期间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计划。而反对声音最为强烈的是福岛县渔业群体,他们对核污染水排海感到不安。
据日本媒体报道,鱼等海产品一旦受到污染,福岛县海产品的销售量、渔业经营者的信誉度都将大打折扣,海产品加工业也将被迫停滞。最让人担心的是,这些海产品一旦走进每家每户,对孩子们身心健康的潜在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目前,在日本的多处海鲜市场或大型商超,来自福岛县的海产品被拒之门外。即使是福岛县独有的海产品,也会被降价处理。渔民赖以为生的渔获量因为核事故大大减少,想要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似乎已经不可能了。
尽管日本政府一再强调核污染水的“安全性”,并承诺基于科学依据对外发布信息,同时扩大渔业者的销售渠道,陆续出台赔偿标准,但渔业群体的坚定反对态度丝毫没有发生改变,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核污染水和氚的危害性。
针对集会抗议的广大民众,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反复进行说明,发放大量相关材料,并到日本各地游说,不断在安全性方面作出承诺。然而,消费者依旧不买账,因为他们心中的疑云从未消散,福岛县的海产品依旧是无人问津。
福岛县渔业人士表示,日本政府一再表明,在没有取得民众充分理解之前不会轻易排放,这个“理解”究竟指的是什么,日本政府一直没有明确的解释。他们认为,把排放作为前提条件推进各项工作,难以取得反对人士的理解,更难取得福岛渔业群体的真正理解,因为福岛将是连续30年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开始的地方。
在国际上开了危险先例
国际原子能机构受日本政府委托,对核污染水排放计划的安全性实施验证,结果却是认为东电的测定准确度高,样本采集程序和分析方法也是恰当的。
如果日本政府最终按计划确认开始向福岛近海排放核污染水,将在国际上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就目前情况看,日本政府和东电所披露的具体信息仍十分有限。即将排放入海的核污染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国际社会对此依旧存疑。
此前,东京电力公司曾表示,福岛核污染水在排放入海之前,要经过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过滤,去除60多种放射性物质。然而,这一设备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据报道,日本媒体曾查出福岛核污染水中除氚以外还有多种放射性物质超标。
事实上,日本执意排放核污水入海,并非出于“走投无路”。绿色和平组织指出,日本曾经有机会利用技术去除放射性氚,但可能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没有采用该方案,认为已有的将氚从重水分离的技术对于处理核污染水来说过于“昂贵”。
绿色和平组织日本事务所资深核专家肖恩·伯尼指出,日本此举有违国际法。首先是关于禁止故意向海洋环境倾倒核废料的《伦敦公约》以及《伦敦议定书》。日本作为上述公约和议定书的签署国,有义务履行禁止向海洋倾倒核污染水的责任。与此同时,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也需要履行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此外,福岛核污染水属于核材料污染源,日本的排海举措要受到有关核活动与核材料的国际公约约束。例如1986年的《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要求缔约国在核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可能会受到影响的国家并与之协商,以减少辐射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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