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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排海,日方将自己置于国际被告席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5日 | 发表人:

    来源:人民日报

    8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日方公然向全世界转嫁核污染风险,将一己私利凌驾于地区和世界各国民众长远福祉之上,不仅充分暴露其自私和傲慢,也将自己置于国际被告席,必将长期受到国际社会谴责。

    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严重危害全球海洋环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权利。海洋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蓝色家园。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无疑是在拿全球海洋环境和全人类健康当赌注。两年多来,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正当性、合法性、安全性一直备受国际社会质疑。日方迄今没有解决国际社会关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排海监测安排的有效性等重大关切,却处心积虑营造排海安全无害的假象,甚至对表达正当关切的邻国无理指责,足见其十分自私、傲慢。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给自己贴上了永远扯不下的“生态环境破坏者”“全球海洋污染者”标签。

    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严重背离最基本的国际道义。处置福岛核污染水,必须本着对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日方做法完全与此背道而驰。国际社会清清楚楚看到,日方没有穷尽安全处置手段,从未严肃对待国内外质疑和反对,从未以真诚态度同周边邻国善意沟通。日方出于经济成本考虑选择排海方案,将给邻国及全世界带来不必要的风险。12年前发生的福岛核事故已经造成严重灾难,向海洋释放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日方不应出于一己私利,给当地民众乃至世界人民造成二次伤害。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以损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代价换取本国短期私利,尽显不仁不义,必将成为日方长期难以抹去的一大污点。

    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严重违背国际法义务。根据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规定,日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环境污染,有义务通知并与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充分协商,有义务评估和监测环境影响,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危险最小化,有义务保障信息透明,有义务开展国际合作。日方无论如何粉饰,都改变不了强行排海违背国际法义务的事实。近来,日方频频拿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说事,企图将该报告当作启动核污染水排海的“通行证”。众所周知,从职能授权来说,国际原子能机构是促进安全、可靠、和平利用核技术的国际机构,并非评估核污染水对海洋环境和生物健康长远影响的合适机构。更何况,日方从一开始就限制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组授权,不接受评估其他处置方案,不评估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原子能机构有关报告证明不了日方核污染水排海的正当性、合法性,也免除不了日方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日方到处拿该报告混淆视听,进一步暴露其心虚和伪善。

    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日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属无视国际公共利益的极端自私和不负责任之举。日方应该明白的是,虚假宣传洗白不了其错误做法,损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必将付出代价。中国政府坚持人民至上,采取的维护食品安全和中国人民身体健康的措施是必要的、合理的。日方应尽早撤销错误决定,停止核污染水排海,以真诚态度同周边邻国善意沟通,以负责任方式加以处置,避免对全球海洋环境造成更多不可预测的破坏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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