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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污染水泄漏频发的警示 发表时间:2024年02月21日 | 发表人: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玉安
2月7日,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净化装置发生泄漏事件。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称,目前估算约有5.5吨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核污染水泄漏,其中含有铯、锶等放射性物质的总量或达220亿贝克勒尔,此次事件可能是人为失误造成。此前福岛核电站就曾多次发生类似核污染水泄漏的事件,不禁让人们再度质疑东京电力公司的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责任意识缺乏。东京电力公司称,当天上午现场工作人员在对一处铯吸附装置进行清洗作业时发现排气口漏水,且本应在清洗期间手动关闭的16个阀门中,有10个处于打开状态。漏水范围约4米见方,大部分漏水可能已渗入下方的土壤。据报道,东京电力公司已开始回收遭漏水渗入的土壤,但问题的关键是,本应被关闭的阀门为何处于打开状态?在漏水范围达到约4米见方,且大部分已经渗入地下的这一段时间,工作人员又在哪里?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引发特大海啸。受地震、海啸双重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日本政府有关部门意识到福岛第一核电站可能情况不妙,要求立即进行评估,但东京电力公司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东京电力公司在地震后不到3小时就测出核电站的辐射值异常,但直到6小时后才将数据传给有关部门;面对福岛核电站冷却系统失灵及厂房发生爆炸的情况,东京电力公司因未在第一时间采取“停机、冷却、封闭”的对策,最终没能将灾难控制在最小范围。由此可见,东京电力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无序,责任意识严重缺乏。
二是安全观念淡薄。据福岛中央电视台报道,此次发生核污染水泄漏的净化装置目前正处于检修阶段。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早在2011年就已届满40年的服役期,出现一系列老化现象。2013年8月,4号机组附近一个储水罐发生300吨核污染水泄漏事件。事后调查发现,储水罐在设计上有先天性“缺陷”,没有设置水位计,导致水位下降无从察觉。而且罐体的钢板由螺丝连接而非焊接,导致连接处容易出现裂缝或被腐蚀。同时,用于过滤核污染水的核心装置“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也经常出现各种问题,东京电力公司对此既未调查原因,也未制定有关巡检计划,被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指认“存在严重设计问题”。安全观念淡薄的背后,更有利益的驱使。因为定期检查和更新设备需要停机停电,而停机就无法发电,东京电力公司不愿因定期检修及更新设备而让自身的经济利益蒙受损失,因此才不顾相关专家告诫,频频推迟设备检查和维修。
三是应急处置不力。此次核污染水泄漏事件发生后,东京电力公司方面的表现异乎寻常“淡定”,仅表示漏水区域已被划为禁止进入区域,并称将尽快回收处理这一片土壤。既没有遵章问责的整改对策,也没有后续跟进的长远打算。这似乎已成为东京电力公司的一贯做法。2023年10月,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污染水溅射事件,当时现场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在防护服外加穿塑料防护层,监管人员也未按照要求给出相关提示或及时中止作业。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多位委员指出了福岛第一核电站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进行整改。此外,早在2021年9月,由于福岛第一核电站室外临时堆积场中的核废弃物剧增,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就曾指出核电站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要求东京电力公司限期整改。
福岛核污染水处置事关全人类健康和国际公共利益,需要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就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污染水泄漏事故回答记者提问时进一步表示,日方在处理核污染水过程中一再发生事故,充分暴露出东京电力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无序,日本政府监督监管措施不实不力,再次证明其核污染水处理装置不具长期可靠性,更加凸显国际社会开展监督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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