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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千人集会要求日本最高法院修改判决结果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25日 | 发表人: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苏宁

    据日本媒体报道,617日,近千名福岛核事故灾民及相关团体人士聚集在日本最高法院外,举行抗议活动,要求最高法院修改两年前作出的判决结果。两年前的这一天,日本最高法院对4起涉及福岛核事故赔偿责任的集体诉讼作出统一判决,裁定日本政府对福岛核事故不承担责任。这是最高法院对数十起此类集体诉讼案件首次作出判决,此后,日本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对类似集体诉讼案件都作出了政府无责的判决。对于最高法院的判决,日本舆论质疑之声不在少数,核事故灾民及原告团体的诉讼抗争仍在持续。

    民众举行抗议集会

    2022617日,日本最高法院对4起涉及福岛核事故赔偿的集体诉讼作出政府无需担责的判决。尽管判决已经过去两年,但是广大核事故灾民及原告团成员并不认可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追究政府对核事故责任的诉讼抗争一直在持续。

    617日当天,近千人聚集在日本最高法院门前举行抗议活动,抗议民众手举横幅,高呼“作出对未来可以自豪的判决”,要求日本最高法院修正两年前作出的认定日本政府对福岛核事故不负有责任的判决结果。

    据日本媒体报道,集会前,组织抗议活动的团体向最高法院递交了超过3万人连署的请愿书,要求最高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集会开始后,来自日本各地的福岛核事故受害者及原告代表纷纷发言,表达自己的感受。

    爱知岐阜集体诉讼案原告代表冈本早苗呼吁,“核事故尚未结束,大家应当共同努力使社会可以被放心地交给未来下一代人”。

    福岛民生集体诉讼案原告团团长中岛孝表示,“福岛绝大多数人正在遭受苦难,并一次次努力尝试妥善解决问题,使下一代免于再次遭受核事故的苦难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斗争”。

    群马集体诉讼案原告之一的丹治杉江两年来持续在各地讲述核事故灾害,坚持主张政府应对核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法院的判决不合理、不公正、令人遗憾。我始终放不下,在后续的诉讼中,我一定要争取最高法院推翻此前政府无责的判决。”丹治杉江强调。

    另据日本《东京新闻》报道,614日,福岛核事故受害者和诉讼支持者也到最高法院门前举行了抗议活动。抗议活动代表表示,“如果政府继续拒绝承担责任并假装事故从未发生过,那么另一起事故就会发生,成年人要对他们留给子孙的未来负责”。

    据悉,抗议民众们正在酝酿提起第二轮针对政府责任的集体诉讼。

    法院解释难以服众

    20113月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全国范围内约1.2万名核事故受灾者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提起了约30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2022617日,日本最高法院对福岛核事故灾民要求政府赔偿的首批4起集体诉讼案作出统一判决,判决结果认定政府对核事故损失无需负担赔偿责任。

    4起集体诉讼案共涉及原告人数近3700人,随着最高法院终审判决生效,东京电力公司将单独负担对原告方灾民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的判决,赔偿总额为14亿5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000万元),这对灾民损失而言可谓杯水车薪。

    关于政府无需负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日本最高法院审判长菅野博之当时曾解释称,由于地震和海啸的规模大大超出了预想,即使国家事前要求东京电力公司采取了安全对策,很大程度上也不会避免核事故的发生,也就是说,国家是否尽到监管义务与核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作出无需赔偿的判断。

    然而,最高法院的解释并未平息日本舆论及专业人士的质疑之声。

    大阪公立大学教授除本理史认为,最高法院没有提及海啸的可预见性,是刻意规避。《福岛民友》也在当时的报道中指出,最高法院对海啸的可预见性避而不谈,对此,多数核事故灾民认为“法庭对有必要检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回避”。

    明治大学教授胜田忠广认为,如果当初国家要求东电公司采取防范措施,至少事故灾害范围和程度将会减小,最高法院“假定”国家履行了义务,但对“假定”情形又无法作出准确的数字模拟分析,轻易得出事故不可避免的结论,令人吃惊,该判决将会加深民众对国家核电政策的不信任感。

    此外,立命馆大学公害诉讼专家名誉教授吉村良一指出,最高法院为避免追究政府责任,刻意回避了长期评价的可信性、海啸风险的可预见性等问题。

    判决产生巨大影响

    日本最高法院关于政府无责的判决结果对其他类似集体诉讼的判决产生了巨大影响,自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后,日本各地的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在类似集体诉讼中都否认了政府的责任。据日本《福岛民友》统计,涉及福岛核事故赔偿的约30起集体诉讼中,除2022年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的4起外,另有8起集体诉讼的政府赔偿责任已遭二审法院否决,其中7起上诉至最高法院,后续,原告方将继续坚持抗争,最高法院将作出何种判决受到外界关注。

    另外,据日本《福岛民友》报道,613日,由来自福岛县及首都圈的363人原告团提起的要求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停止核污染水排海的集体诉讼在福岛地方法院举行了第二次口头辩论。被告方东京电力在其意见陈述中强调排放的核污染水中“氚等放射物的浓度低于标准值,未对渔业和环境造成影响”,主张原告方“没有理由要求停止排海”。对此,原告方则主张“不可能完全去除氚以外的其他放射性物质,这些放射性物质可能会被海洋生物吸收,对渔业影响重大,不应允许排放入海”。按计划,诉讼的第三次口头辩论定于今年101日下午举行,原告团将继续陈述意见。

    参与群马集体诉讼的丹治杉江同时也是上述要求停止核污染水排海集体诉讼的原告之一,“核污染水排海将使核事故受灾者再次受到伤害,这样的二次加害决不被允许”,丹治杉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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