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子歌
据日本媒体报道,近日,由日本政府授权组建的“防卫能力强化咨询会议”专家小组向防卫省提交报告,建议启动新一代潜艇建造工作,并在动力系统选择上“打破传统”。日本舆论普遍认为,报告提及的“新型动力系统”可能包含小型核反应堆,这一动向引发国际社会对日本推动核能军事化应用的讨论。
该报告作为日本军事领域的长期战略建议,其影响力源于专家小组的特殊构成。小组成员涵盖日本前防卫大臣、防卫界和军工产业界重要人士,他们的结论对日本防卫省的长期决策具有指导意义。报告指出,潜艇是未来提升战略威慑能力的关键装备,强调日本新一代潜艇需配备垂直发射系统、搭载远程导弹,具备远距离、长时间机动和潜航能力。在动力系统方面,建议政府对包括核动力在内的新型技术开展评估研究。
事实上,日本政府早在2001年就曾考虑建造核潜艇,但因法律限制、制造成本等问题,相关计划被搁置。此次通过专家小组释放相关信息,意在试探国内外舆论的接受度。从技术层面来看,日本新一代潜艇的能力升级聚焦两个方向。
其一是动力系统革新。目前,日本主力潜艇在动力和续航方面存在局限。亲潮级采用传统柴电动力,需在水面或通气状态下燃烧柴油发电储能,水下航行依赖蓄电池,续航能力有限;苍龙级和大鲸级虽搭载AIP动力系统,通过液氧助燃柴油发电驱动电池,可将水下续航时间延长至约3周,但难以实现高速机动。相比之下,核动力潜艇优势显著,可实现数月水下续航和超过10万千米航程,具备全球巡航和长期水下作战能力。
其二是打击系统升级。日本现役潜艇发射导弹、鱼雷主要依赖鱼雷发射管,存在发射密度低、战术灵活性不足的问题。若配备垂直发射系统,潜艇的发射密度和弹药适配性将显著提升,进而具备远程打击能力。
日本媒体称,该国在核潜艇相关领域拥有一定工业基础和技术储备。在核能领域,日本通过民用核反应堆回收和海外采购,已储备47吨分离钚。在船舶制造领域,日本具备建造千吨级潜艇的能力。在武器系统领域,日本正推进射程1000千米的12式反舰导弹潜射版本和垂直发射系统研发。不过,日本发展核潜艇仍面临法律和舆论等方面的制约。日本《原子能基本法》明确规定核能仅限和平用途,战后确立的“禁止核能军事化”政策框架,对日本政府决策方向和公众认知影响较大。即便专家小组呼吁打破惯例,相关政策的实质性调整短期内也难以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日本在武器装备领域动作频频,从改造出云级直升机驱逐舰、研发多种无人作战平台、建造新型“宙斯盾”驱逐舰,到推进高超声速导弹研发和12式反舰导弹远程化升级,如今进一步将触角延伸至水下作战领域,甚至触及核能军事化应用。这些动向对地区安全稳定构成挑战,引发国际社会关注和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