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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将借共同开发之名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 发表时间:2026年04月20日 | 发表人:

    来源:新华网

    作者:熊文苑、陈泽安

    新华社墨尔本/东京419日电 澳大利亚国防部18日发布消息说,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理查德·马尔斯与到访的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签署备忘录,将基于日本升级版最上级护卫舰共同开发澳海军新型舰艇。日本共同社说,此举实质上意味着日本将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

    澳国防部表示,当天澳政府已就澳海军采购首批3艘护卫舰签署相关合同。这批舰艇将由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建造,首舰计划于2029年交付。共同社报道称,该合作项目下将建造11艘舰艇,最初3艘计划由三菱重工在日本国内制造。

    澳国防部还说,后续舰艇将在西澳大利亚州建造,但前提是西澳亨德森防务园区整合建设按计划推进。按照刚发布的《2026年综合投资规划》,澳政府未来10年将向通用护卫舰项目投入最高200亿澳元。

    最上级护卫舰是日本新锐护卫舰,目前已在日本海上自卫队服役。

    澳国防部介绍说,升级版最上级护卫舰续航里程可达1万海里,配备32单元垂直发射系统,装备防空和反舰导弹,每艘搭载舰员92人,并可搭载海军MH60R“海鹰直升机。

    根据现行的日本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南,日本向其他国家出口的防卫装备原则上仅限于救援运输5种以后勤用途为主的类型,不能出口杀伤性武器。此次日本以共同开发之名转移护卫舰,实际上构成出口新型护卫舰。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政府计划近期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拟取消上述武器出口的5种类型限制,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相关动向引发日本各界担忧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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