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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重新激活军工复合体危害地区和平 发表时间:2026年07月06日 | 发表人: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石宏

    今年421日,日本完成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取消了此前将武器出口限定在5类非战斗用途范围内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实际上早在此次修改前,日本就已签署合同向澳大利亚出口改进型最上级护卫舰。而在修改后,日本又宣布将加速向菲律宾提供二手阿武隈级护卫舰。这些动向表明,日本原本看似“低调”的军工产业已重新活跃起来,可能成为“新型军国主义”的推手和帮凶。

    罪恶的帮凶

    日本近代化的军事工业始于幕府末期。1853年,美国佩里舰队迫使日本开国,也让日本领教了西方的坚船利炮。为求自保,德川幕府开始学习西方军工技术,从法、美等国进口机床,建立关口铸铁所、横滨制铁所等早期兵工厂;佐贺、萨摩等藩也紧随其后,引入反射炉和造船技术。

    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接管幕府遗产和各藩实业并进行全面改造,东京炮兵工厂、横须贺海军工厂、大阪炮兵工厂等相继成立。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将国有企业低价出售给三菱、三井、川崎等私人资本,迅速培育出第一批“军需财阀”。其中,海军装备发展尤为迅速。到1892年,日本海军总吨位达7.2万吨。甲午战争后,日本将勒索而来的白银赔款,大量投入到军工升级之中。

    1905年日俄战争的胜利,将日本军工企业与军国主义捆绑更深,国家的大量资源不断流入军工领域。在此情况下,日本催生出一批规模庞大的军工企业。川崎重工、中岛飞机、丰田、日产、东芝、尼康、立邦……纷纷投入军工生产。这些企业大量生产陆海空武器装备,开足马力满足日本不断膨胀的侵略胃口。

    1931年,日本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19377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本的大规模侵略战争,给亚太地区,尤其给中国带来空前浩劫。这些工厂日夜不停地生产出飞机、坦克、军舰、枪械等装备,成为日本侵略战争的罪恶帮凶。直到1945年战败投降,这一血淋淋的军工机器才暂时偃旗息鼓。然而,大量企业却以各种方式保留了下来。

    暗藏的潜力

    二战后,受“和平宪法”的约束,日本并未开办官方的军工企业,但其军工产业仍保有相当实力。这一局面的形成,并非源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依靠一套由日本政府刻意设计、深度主导的军工体系。从生产准入到采购规则,再到持续的资金投入与技术输血,日本政府打着“专守防卫”的旗号,暗地里打造出一个环环相扣、暗藏潜力的隐性军工产业。

    这一体系的重要特征,是日本以“指定采购”替代市场竞争。日本军工产品的订货不经过公开招标,而是由官方直接指定生产厂家。防卫省常与经济产业省联手介入军工市场,将武器研发和生产任务交给少数大企业,再层层分包给众多中小企业。例如,制造一辆坦克需1300家企业协作,而一艘驱逐舰更是需要多达2500家企业协作。

    日本防卫省管理局下属的“原价计算部”负责核算装备成本,除计入直接材料费、劳务费、间接经费、加工经费外,还需综合考虑执行难度、采购数量、合同周期等因素,再给予企业适当利润。最终的采购价格,基本以此计算结果为基准。

    值得注意的是,防卫省的指定生产并非始终锁定单一企业,而是轮流由多家企业生产同一类装备。例如,海上自卫队的潜艇由三菱重工和川崎重工轮流负责;驱逐舰的建造则连续多年在三菱重工、IHI、三井造船之间轮替。这种政府主导下的弱竞争和分散生产,削减了军工生产的集中度,使日本得以维持一批低军工依存度的企业,从而保留了战争潜力的基础。

    日本军工体系的运转,离不开政府的持续输血和扶植。尽管日本军工产业的利润率不高,但来自防卫省的订单相对稳定,不受市场波动影响。防卫省有时并不从自卫队的实际需求出发,而是以维持生产线正常运转的最低限度为标准,来确定每年的武器采购数量。例如,海上自卫队定编22艘潜艇,为确保生产线不致关闭,每年固定更新1艘。

    除一些无法自我制造的装备外,防卫省一般也不从国外直接采购武器装备成品,而是宁愿多花经费,引进许可证生产或自行研制。这两种做法虽然会使装备单价高于直接进口,但却能维持本国企业生产能力、保留军工人才、积累生产经验。

    此外,虽然没有官方军工企业,防卫省却在持续加大参与力度。其下设的技术研究本部专门负责与民间企业合作,共同研制新型武器装备。文部科学省的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经济产业省的下属官方科研机构,也为民间军工企业提供了相关的技术支撑。

    危险的驱动

    在这套体系下,日本军工产业长期主要服务于规模相对有限的自卫队,需求并不太高。然而,随着日本民品出口下滑、经济增长乏力,相关企业再次将目光投向军工产业,不断游说政府增加相关投资、打破限制武器出口的制度约束。日本政府也顺势加大防卫经费投入,并利用美国战略调整进行政治松绑,在军工生产领域推出一系列扩张举措。

    效仿美国提升企业竞争力。以往日本装备研制多采用“指定”方式,虽非单一企业,但极少超过两家,导致企业积极性不足、竞争力弱。近年来,日本政府和自卫队开始效仿美国,引入多家企业竞标同一军品、由政府支付定金的模式,并对军工产值超企业总产值10%的企业提供“专项保护”政策。

    推动对外出口与合作。当前美西方普遍调高国防开支预算,加大武器采购费用,军售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为了发掘这一“富矿”,日本推动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已原则上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出口前无需国会提前审批。政府高官也在国际上积极推销军火,达成多笔订单。日本计划效仿美国对外军售体系,设立独立的国防工业支持机构,由该机构代表企业作为军品出口门面,并为军工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推动生产线国有化。日本还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美国联合研发滑翔段拦截弹、与英国和意大利研制第六代战斗机,以提升自身竞争力。

    强化对相关企业的控制。2022年底出台的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首次提出“军民一体发展路径”,旨在加强政府、自卫队与民间团体的协作,全面推动军工产业升级。随后,日本政府修订了《武器装备生产开发基本方针》《国防装备和生产的基本政策》等法规,明确核心军工技术专利由防卫省防卫装备厅与民间企业共同持有,防卫装备厅可通过合同形式优先买断。近日有报道称,日本正计划将重点军工企业,特别是弹药生产部门,转为“政府所有、承包商运营”,以保障战时供应链的稳定。

    正如二战前的穷兵黩武,日本当下又将经济解困的希望寄托在军事扩张上,日本部分企业也不断推波助澜,企图绑架国家决策、借机攫取利益。可以预见,在巨额防卫费和出口利益的驱动下,日本的军工复合体将加速整合成型,与“新型军国主义”相互借力。对此,国际社会必须给予高度警惕,坚决遏制日本重启“战争机器”、重走扩张邪路,共同守护战后和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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