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韩“制裁”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9年07月26日 | 发表人:

     来源:联合早报

    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结束后,特朗普前往朝鲜半岛,在板门店与金正恩会晤。71日,日本政府发表对韩贸易制裁,使日韩关系开始紧张。在韩国有提起世界贸易组织(WTO)诉讼和发起抵制日货的动向,日本也有些人主张要求对韩加大制裁。但是,媒体等很多报道的特定产品禁运和制裁的内容,实际上稍有偏差。

    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对大韩民国出口管理的运用调整,是从为切实实施基于外汇及外国贸易法的出口管理,针对大韩民国出口采取严格的制度运营。也就是说制裁属于基于国内法的措施。

    另外,采取此次措施的理由是,出口管理制度建立在国际信赖关系的基础上,但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的结果,不得不说目前日韩间的信赖关系处于明显受到损害的局面,因此,与大韩民国在相互信赖的关系下实施出口管理变得困难,还有围绕针对大韩民国出口上发生了不妥的事件。虽然没有明确不妥的事件指的是什么。无论如何,日韩之间的国际信赖关系受损就是其理由。

    那么,具体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呢?第一,采取从外汇法出口贸易管理令附表第三国(所谓白色清单)中删掉大韩民国的方针。但该方针并非立即实施,而是今后在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总而言之,就是废除自2004年开始适用于韩国的贸易手续简化等优惠条件,回到2003年以前。这样一来,就需要每个合同都必须得到政府部门许可。

    目前,日本的白色清单国家有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韩国、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白色清单中没有中国,也没有很多东南亚国家。如果韩国从这个白色清单被删除,就等于和向中国,以及很多东南亚国家出口时一样,需要办理同样的手续。

    第二,74日起,对氟化聚酰亚胺、光刻胶、氟化氢等材料对韩国出口及相关制造技术转让(包括伴随制造设备出口的产品),将不再列入统一出口许可制度的对象名单,需要单独申请出口许可,接受出口审查

    同时,在决定将韩国从白色清单中删除之前,日本主要向韩国提供的和半导体产业相通的零部件,提前取消白色清单待遇,切换为每个合同都须要个别申请。也就是说,针对这些产品,也回归到2003年以前的日韩关系上,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不过是采取和日本对中国以及其他许多亚洲各国出口时同样的手续而已。

    将这两项内容说成禁运措施是否妥当呢?日本政府也表示,今后日本对韩出口手续将与欧盟对韩出口手续相同。对习惯了白色清单待遇国制度的韩国来说,确实手续变得复杂了,去白色清单待遇国的政策,和征用劳工问题挂钩的政治词语本身有问题,因此引起韩方的反对也可理解。

    但是,从日本政府的政策本身来看,是否可以说是禁运措施呢?是否可以说日本产品就不能出口韩国了呢?甚至可以说是违反了WTO了呢?如果说违反的话,那2003年以前的日本也早已违反了WTO规定,现在的日本和非白色清单国之间的贸易手续都违反WTO规定了。

    问题的关键要看造成此次措施的原因,即日韩间国际信赖关系是如何受损的?围绕大韩民国出口管理的不妥事件是如何发生的。还有,如果日本政府不办理或不允许向韩国出口这三种产品的手续的话,那将成为问题。但是,不管怎样,这些问题极其容易点燃国民情绪的烈火。笔者认为首先要本着客观事实出发加以认识才至关重要。(作者川岛真是日本东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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