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实习生 南开大学 王奕博
指导老师: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助理研究员 蒋旭栋
数字技术的发展让人工智能等技术成为大国竞争的新疆域。美日两国自二战后即开展技术合作,如今两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日益紧密。当前,美日两国利用美日同盟、AUKUS、QUAD等机制开展双边和多边国家合作的同时,两国的高新技术公司等私营部门也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合作进程。美日两国的人工智能合作强调在“共同价值观”下进行,带有明显的对华竞争色彩,旨在遏制中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维持美日在这一领域的优势地位。在大国竞争烈度加剧的当下,需要密切关注两国人工智能合作状况,就其可能产生的涉华影响做好准备。
一、美日两国政府在人工智能合作中的作用
作为全球科技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美日两国从政府层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并利用美日同盟、AUKUS等双边、多边机制开展国家间合作。
一方面,美日同盟是两国开展人工智能合作的主要路径。当前,美日同盟性质由最初的安全同盟逐渐拓展为经济同盟、技术同盟,在美日同盟框架下,两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系列合作:前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在就任美国国家人工智能安全委员会(NSCAI)主席后多次呼吁,美国需要加强与日本等盟友的合作,与日本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美国的技术优势。2019年5月,美日科技合作高级别委员会联合会议将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未来产业”作为讨论重点,呼吁加强此领域的双边合作。2021年4月,菅义伟与拜登会晤过后的联合声明宣布构建“美日竞争力与韧性伙伴关系”,以深化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合作,共同提高两国的竞争力。2022年6月,美日两国提议设立“创新与竞争力委员会”(The U.S.-Japan Commission on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以进一步促进两国创新伙伴关系。2023年12月,美国国防部与日本防卫省签署协议,共同进行关于AI技术的研究,运用于开发无人机,与日本拟在2035年部署的下一代战斗机相配套。2024年年初,美日两国政府决定在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AI开发方面进行合作,计划共享用于AI学习的数据。2024年4月,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和美国总统拜登在首脑会谈之后的联合声明中宣布两国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建立共同研究伙伴关系,以帮助两国成为这一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在美日同盟框架下,两国密切展开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
另一方面,美日两国也积极参与到各类多边协议框架中,打造人工智能合作集团。拜登政府上任以来,将巩固盟伴体系作为美国外交政策主要目标,其中,人工智能是多边协调的重要领域,作为美国传统盟友的日本是盟伴关系的重要对象。2020年9月,美国国防部联合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英国等12个国家启动“人工智能国防伙伴关系”计划,目的是“为在国防和安全领域利用人工智能提供基于价值观的全球领导”。2021年3月,美国国家人工智能安全委员会发布报告,提议在美日澳印“四方安全对话”(QUAD)框架下谈判与人工智能相关的防务与情报合作协议,并与现有的安全合作协议联系起来,力争实现国家间人工智能的互操作性。同年9月,QUAD四国发表“技术设计、 开发、治理和使用的四项原则”,强调关键和新兴技术应由“共同的民主价值观和对普遍人权的尊重”来塑造,并培养一个“开放、可访问且安全的技术生态系统”,并在2023年澳大利亚四方领导人峰会后出台“关于重要新兴技术标准的原则”,其中提到美日印澳四国“确认支持在人工智能领域使用多元化、包容性的数据集等包容性做法,以鼓励制定考虑到多元化观点和声音的技术标准。”
日本同样积极采取行动,发起人工智能合作机制。2020年6月,日本作为初始成员加入了由G7及来自全球各地共29个国家组成的“全球人工智能伙伴关系”(GPAI),2023年10月,作为主办方的日本协调各国于广岛G7峰会期间发布《广岛进程组织开发先进人工智能系统的国际指导方针》和《广岛进程组织开发先进人工智能系统的国际行为规范》等文件,提倡以“安全、安心、可信赖”为理念,确立11项人工智能发展指导原则。2024年5月,时任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OECD部长级理事会会议上宣布成立“广岛AI进程伙伴小组”,推动以“广岛AI进程”为基础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日本以美日同盟作为合作基石,以AUKUS、QUAD等多边机制为合作舞台,美日两国政府通过双边和多边结合开展人工智能合作。
二、私营部门以多种形式参与到美日两国人工智能合作进程
人工智能技术是一种前沿技术,科技公司往往因掌握关键技术和强大资本而走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前沿。美日人工智能技术合作在政府主导的同时,高新技术产业代表的私营部门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私营部门主要以三种形式参加美日人工智能合作。
一是美日两国私营部门之间组成企业联盟,合作开发人工智能技术。2023年12月,IBM和Meta公司牵头发起“人工智能联盟”(AI Alliance),目前已有包括AMD、索尼、软银等多家美日公司在内的50多个成员加入,旨在“共同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开放式创新和开放科学”。2024年2月,美国英伟达、微软和日本软银等数字行业巨头成立AI-RAN 联盟(AI-RAN Alliance),旨在将 AI 融入蜂窝技术,以进一步推进无线接入网络(RAN)技术和移动网络的发展。此外,在与人工智能相关的通信技术应用、半导体与芯片等领域,也已经存在美日企业联合参加的“半导体联盟”(SIAC)、“芯粒标准联盟”(UCIe)等企业联盟。
二是美日两国相关企业促进人工智能领域的相互投资。2024年1月,美国亚马逊公司宣布未来五年对日投资约2.3万亿日元,用于扩建数据中心,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普及带来的数据处理量增长。三个月后,美国微软也宣布在未来两年内将向日本投资29亿美元以加强人工智能和云基础设施。2024年4月15日,人工智能独角兽企业美国OpenAI公司宣布在东京开设OpenAI 日本公司,作为其首个亚洲据点开展业务活动。同年11月13日,美国半导体巨头英伟达也和软银宣布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在日本建设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三是美日调动产学研三方开展人工智能合作。2024年4月,美日领导人会谈过后宣布的一系列人工智能合作措施当中,就包括英伟达、亚马逊、ARM、软银集团、微软等美国、日本企业向美国华盛顿大学和卡内基梅隆大学、日本筑波大学与庆应义塾大学4所高校提供总计1.1亿美元的投资支持,以及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与英伟达公司之间启动AI及量子技术合作项目等措施,产学研三方共同参与。
三、美日人工智能合作服务于对华战略竞争
如上所述,美日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了各类合作,但是,这种合作并非是商业导向和技术优先的,反而带有鲜明的遏华色彩。
首先,美日两国人工智能合作带有对华竞争意识。2022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首次将中国明确定义为“优先考虑的,唯一的全球头号竞争对手。”由于新一轮科技革命本身正在改变大国竞争模式,高科技领域已成为决定大国竞争成败的关键。人工智能技术成为美对华竞争的重点领域。同样,日本在2024年《防卫白皮书》中将中国定位为“前所未有的最大战略挑战”。面对中国在科技上的崛起,日本担心自己陷入技术困境,急迫与其他科技大国合力制衡中国,以图在国际科技竞争中抢占领先位置,故而将盟友美国当成不二之选。因此,美日人工智能合作带有明确的对华遏制指向,其背景大多以遏制中国为目标展开。
其次,在“美主日从”的合作框架下,两国人工智能合作服务于美对华竞争的战略目标。对华竞争如今成为美制定外交政策、开展对外活动的原则之一,贯穿政治、经济、科技各个领域。作为美国传统盟友,日本被拉入到对华竞争框架中,参与对华战略竞争。人工智能领域,美国已采取一系列实质性遏华措施。2022年,美国商务部出台《对向中国出口的先进计算和半导体制造物项实施新的出口管制》,禁止将使用美国设备和先进芯片设备出口给中国,并在之后的2023年10月和2024年4月两次升级出口管制措施,将多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影响了中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需芯片等关键材料的正常获取。在美国不断升级政策的同时,美国战略界、政策界也不断有将日本纳入人工智能领域遏华议程的声音。新美国安全中心(CNAS)的一份报告就指出,区域国家在中美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美国应该积极与日本等盟友磋商军事人工智能应用等问题。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美国外交关系协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等智库也有讨论认为,在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日本作为连接美国与亚太地区的桥梁而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声音不仅反映了美国遏华战略的整体考量,也让美国在制定具体政策时,会通过同日本谈判等方式将其纳入人工智能遏华议程当中,比如2024年6月,美国就要求荷兰、日本进一步限制向中国提供芯片制造设备。美日事实上的不平等地位让美日的人工智能合作服务于美国的对华竞争战略。
最后,两国的人工智能合作是政治先行、安全优先,有排他性。在上述人工智能合作中,无论是国家间还是企业之间的联盟,参与者均为西方国家和企业,所组建的联盟都是“排他性”的“小圈子”联盟,并非真正开放包容的合作伙伴关系。美日这种“俱乐部”形式的合作,反映出美日有意排除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旨在谋求掌握排他性科技优势,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全球领导者。2025年1月13日,美国公布新的人工智能出口管制措施,通过三个等级、六个关键机制、三项限制举措等来“确保”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在美国的“轨道”上运行。新限令将全球国家和地区划分为三个等级,日本等美国的盟友处于第一等级,中国则被分为第三等级的“受限制国家”,在人工智能关键芯片出口、人工智能模型运用等方面受到限制。可见,美日开展的人工智能合作并非普惠包容的合作,而是有着鲜明的AI“朋友圈”等级观,背后反映的是两国合作所围绕的所谓“共同价值观”理念,真实目的旨在防范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竞赛中的崛起。
总结
如今,人工智能技术受到美日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两国都将其视为提升自身竞争力、赢得国际优势地位的关键。为此,美日两国从国家、企业多个主体,双边、多边多种方式展开人工智能合作。但是,美日的人工智能合作是排他性的,其政府、企业等行为都渗透着遏制中国战略,合力应对中国在这一技术领域的崛起。此外,美日两国的人工智能合作带有零和博弈思维,泛安全化的叙事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技术冷战的风险,需要进一步关注。
※注释略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见解,不代表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立场。